一、招标条件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(财政部*8号令)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院的委托,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。
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。
二、招标概况
2.*招标编号:YZ20*406460*0*8/0*
2.2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:
包号:0*;项目名称:多功能心电监护仪等设备,数量一批
包号:02;项目名称:全自动清洗消毒机等设备,数量一批
包号:0*;项目名称:开胸手术器械包等设备,数量一批
具体采购设备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。
2.* 交货期:原装进口设备要求合同签订起算*0天内安装完毕,国产设备要求合同签订起算*0天内安装完毕。逾期每天按设备购价的0.*%收取违约金,由医院在设备尾款中扣减。
2.4 交货地点: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院,用户指定地点。
2.*交货方式:安装验收完成。
2.6 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包号设备进行投标报价,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予以确认,但必须对所投包号内所有设备进行完整报价,不得缺漏,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。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*.* 具有法人资格,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;
*.2“货物需求一览表”中某产品要求提供授权或长期代理协议的,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,必须具有该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 (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,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)。
*.*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、经营许可证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(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*6号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的通知(国药监械【2002】*02号)规定,在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内的产品必须按照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,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,其他不在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);
*.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强制性认证证书。
*.* 资信证明文件,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(原件或复印件)或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*.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四、招标文件的获取
4.*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
4.2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/包,售后不退。
五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*.*提交投标文件时间:
*.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:
*.*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将被拒收。
六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在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》上发布。
七、联系方式
采购人: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院
采购代理机构: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
地 址: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*28号
邮政编码:6*00*2
联 系 人:刘阳 倪粒桑
联系电话:08**-6**480*0、6**2*2*2
传真:08**-6**22***
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
账号:2*020*600*024*4****